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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首批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 稿件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各区首批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第一步:社保分局

由分局提供辖区办理移交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名单,交街道、社区进行核查。

说明:因利用社区网络管理系统查询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有一部份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个人信息未录入系统),大概只能查到部份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名单,其余部份只能要求街道、社区根据社区居住人员的情况查找社会申办人员,并将漏缺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系统,以确保不遗漏一名符合条件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

第二步:街道、社区协助核查及资料准备

1、街道办、社区对辖区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身份进行核查,查看户口是否属本区户籍居民,否则不予接收,同时对遗漏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补登。

2、社区指导和协助辖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填写《深圳市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填写意见,盖章。并协助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街道汇总辖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名单和资料,报辖区社保分局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第三步:社保分局办理移交登记

接街道办报送的材料后,对辖区符合条件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登记手续,在符合移交条件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提供的《深圳市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一式两份。(一份留社保分局存档,一份交街道办确认存档)。

第四步:街道办身份确认

街道办接到社保分局核准的资料后,要在社区网络管理系统对辖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汇总本次接收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名单,并以街道办名义向区财政提交退管费申请报告,打印确认接收人员名单一并报社保分局。

第五步:社保分局协调区财政落实专项经费

社保分局汇总各街道办核准的数据,统一报送区财政局,协调落实辖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退管活动专项经费。

第六步:区财政局审核、下拨退管经费

区财政局分管部门根据各街道办提供的接收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名单,按每人一次性缴交退管费3000元的标准,核拨到区财政退管专户,并进行到帐确认。

第七步:街道办理接收手续

街道办对上报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退管费确认到帐后,即通知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携带资料到街道办理移交手续,(接收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并开具《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介绍信》,指引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到社区进行登记。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办理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人事档案(可由档案托管单位或本人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要求:档案需原密封好,若已自行开封不予接收。接档后,街道办开具《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收件回执》交本人备存。已在社保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放回执”,无档案的退休人员在档案接收信息栏备注即可。

第八步:社区工作站登记服务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持街道办开出的“介绍信”及“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已在社区登记个人信息的不需提供此表)到所属社区登记。

社区自接收退休人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联系卡”,核查、登记、更新、录入个人信息,并按规定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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