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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申请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业务的说明
[ 稿件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征收处 ]

为了使广大参保企业能更好的了解和尽快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根据《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2006年6月1日劳务工医疗保险开始实施,现就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有关社保征收业务工作的要求和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所有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的企业,必须先提交《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

二、《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和事项;

1、《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栏不填写外,其它各项企业必须填写;

2、“已参保情况”栏的各项医疗险种及工伤险种人数以企业上月已缴各项险种的人数为准;

3、“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是企业就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社康中心)。填写时应填报定点医疗机构的全称;

4、《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填好并经单位同意盖章后,附上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员工名单报送缴费所在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办理;

5、企业须待社保工作人员将企业就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绑定后,才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填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到社保征收窗口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手续;

三、企业在为劳务工参加医疗保险时,可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和劳务工医疗其中一项。已参加综合医疗或住院医疗也可申请转为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

四、企业已申请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而劳务工个人参保档案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企业必须为劳务工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综合医疗或住院医疗或劳务工医疗),未选择参加的劳务工将视为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

上述《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申请表》、《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名称一览表》可登录社保中心网站查询或下载有关信息,也可电话咨询了解有关政策。

网址:www.szsi.gov.cn 咨询电话:96888

征 收 处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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