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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龙岗管理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贯彻市、区关于开展“阳光工程”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使管理处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防止滥用权利。 2、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简化行政手续,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增强社会保险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行政权利运作的公开性。 3、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改变陈旧的思想观念和办事习惯,注意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改进行政管理,使管理处的办事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二、政务公开事项 1、管理处法定职责权限、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2、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承诺和办事指南。 3、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各种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标准,享受待遇的条件。 5、群众监督、投诉渠道。 6、社会保险实施情况。 7、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形式 1、将办事程序、办公流程、服务承诺等以告示牌的形式公开。 2、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印制系统全面政策法规小册和简洁易懂的宣传单张,公开参保条件、参保方法、参保待遇及支付条件等内容。 3、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公布,并定期进行更新。 4、设置投诉信箱。 5、将政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在龙岗社保网站上发布,并定期进行更新。 6、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重要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广为宣传。 7、依法采取的其他形式。 四、政务公开范围 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必须保密和不适于公开的内容外,凡是党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 五、政务公开时间 遵循常规信息定期公开,非常规信息即时公开的原则。互联网上公开内容实行24小时公开。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