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属新调入深圳的员工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六)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一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制作《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程序:
(一)参保企业每月15日前(正常工作日内,下同)报送有关参保材料到社保费征收窗口;
(二)社保部门于当月20日前审核处理完毕;
(三)社保部门于当月20日至25日内进行一次银行托收(注:参保企业应于当月20日前在托收帐号内存有足够的当月托收金额,以防托收失败),托收成功的次月,参保企业可到托收银行领取《社会保险金收缴核定单》,领取不到者,可于下月到社保部门基金偿付窗口凭银行对帐单补打此单。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交社保费的企业,于当月(20-25日封机时间除外)到社保费征收窗口打印《社会保险金收缴核定单》,凭单到基金偿付窗口填写《现金缴款单》或《进帐单》后,到南山劳动大厦一楼中行缴费;
(四)当月25日后,参保企业可到制证打单窗口打印单位参保明细清单。企业应认真核对清单,如发现有误应于次月向社保部费征收窗口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提出更改,社保部门核实后将予以纠正。
三、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制证须知:
(一)首次参保员工制作《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企业应于当月15日前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于当月25日后到制证打单窗口办理制证手续,制证时须交一张一寸红底彩色近照,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二)遗失补办《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由企业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备注栏注明补办社会保险证,先提交到社保费征收窗口处理再到制证打单窗口办理制证手续,相片要求同(一);
(三)办理制证时,须领取《社会保险证制证回执》,并按回执要求及时取证。
四、已参保企业办理参保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一)属首次参保的员工须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新调入深圳的员工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若需变更,填报《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
五、企业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须知:
(一)补交三个月以内(不含三个月)养老保险费,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在备注栏注明补交时间及补交月工资标准直接申请办理补交;
(二)补交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养老保险费,需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审批表》,提供补交期间各月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劳动合同书或劳动用工手册;招工或调入的员工提供招工表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社保部门审核后,符合补交条件的,予以办理。
六、办理市外转入养老保险金须知:
调入人员凭调出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的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经查核到帐后,由企业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报社保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保险金转入我市的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建大厦办
帐号:0235010003163
邮编:518026
七、办理社会保险金结算须知:
(一)办理退(转)社会保险金:须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
办理转移社会保险金,本人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委托他人办理转保手续的,除应提交上述资料外,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经办单位证明、员工授权的委托书。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须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单位开具的结算住房公积金证明,本人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30
八、其它须知:
(一)企业报送社会保险有关报表等资料,社保部门签收后应开出回执。企业需查询有关办理情况时,应出示回执;
(二)原已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个人社保电脑号的职工,企业报送《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时,必须填写其个人社保电脑号;
(三)如因企业帐户上资金不足等原因造成无法托收到当月社保费的,当月应托收的社保费将与下月的社保费一并收缴,包括利息或滞纳金(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滞纳养老保险费的2‰缴纳);
(四)企业每半年应按规定将参保情况向员工公布一次;
(五)社保部门每年初向参保企业提供上年度《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
(六)企业必须把《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及《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发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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