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
深劳社〔2005〕81号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本市200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928元,据此确定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61元。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社会保险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公布如下:

  一、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待遇补偿基数为2661元。

  二、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61元。

  三、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为2661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为1597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为7983元。
  缴费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四、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历年缴费工资
深圳市历年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工资参数表
单位:元
年度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平均工资 494 679 881 1023 1209 1378 1532 1726 1920 2162 2352 2551
40% —— —— —— —— 484 551 613 690 —— —— —— ——
60% 296 407 529 614 725 827 919 1036 1152 1297 1411 1531
300% 1482 2037 2643 3069 3627 4134 4596 5178 5760 6486 7056 765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澳管理站 邮编:518121
电话:(0755)84402540  84404657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7号二楼
如果您对我们的网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发邮件到:lgna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