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办理审批程序:
1.
用人单位填写干部,工人退()休申请表,审批,盖章;
2.
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3.
干部退()休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即按深办(1993)54],然后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退(),退职费;
4.
工人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5.
驻深企业的职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

.需具备材料:
1.
退()休、退职申请表一式二份,1寸相片1;
2.
档案调入深圳市的调令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职务任命审批表,职称资格证、职务职称任聘书;
4.
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卡和打印缴交保险金的情况表;
以上资料要求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


.审批后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登记、编号、核定退()休费,输入电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
2.
每月25日之后,单位可取回退()休、退职申请表等材料;
3.
退()休退职费从批准的次月5日后转到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少部分转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