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600家企业
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我局特委托十家会计师事务所自2007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对我市部分企业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
被专项审计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提供财务报表、成本费用明细表、单位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用工指标本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不配合专项审计检查工作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委托十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序号 |
名称及专项审计检查家数 |
法定代表人 |
1 |
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 |
章顺文 |
2 |
北京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
张顺和 |
3 |
深圳天鹏会计师事务所 |
杨 吉 |
4 |
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
李俊丰 |
5 |
深圳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石卫红 |
6 |
泰洋会计师事务所 |
苏洋 |
7 |
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
杨剑波 |
8 |
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公司 |
钟其军 |
9 |
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王建华 |
10 |
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
王忠年 |
|